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国务院令第682号文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4号令)的要求,现将“伯恩高新科技(惠州)有限公司永湖分厂玻纤塑胶产品及平面光学元件改扩建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概括
(1)项目名称:伯恩高新科技(惠州)有限公司永湖分厂玻纤塑胶产品及平面光学元件改扩建项目
(2)建设地点: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虎爪村伯恩工业园
(3)建设内容:投资4亿元,全厂占地面积约 41.6万m2,本项目在原有厂房及改建一栋厂房上生产,新增年产量为手机后盖 2000 万件/年、手机保护套 500 万件/年、显示器外壳 10 万件/年、无人机结构件 1 万件/年、车载保护配件 1.5 万件/年、平面光学元件 30000 万件/年。主要新增含浸线、喷涂线、拓印机、湿法清洗机等设备。
二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伯恩高新科技(惠州)有限公司永湖分厂
联系人:刘少华 联系电话:13824356685
通讯地址: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虎爪村伯恩工业园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及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
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。
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。
伯恩高新科技(惠州)有限公司永湖分厂
2025 年 10 月 23 日
附件 1: 环境影响报告书
附件 2: 公众参与说明书